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以下简称“天健所”)、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以下简称“天健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兼顾境内外投资者需求,拟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分别为公司国内、国际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天健所及天健国际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香港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胜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签字会计师为何晨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朱宝钦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安永华明以及安永香港对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根据本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依据本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最终支付的费用将根据实际提供的审计服务厘定。
截至本公告日,天健所已经连续14年以及天健国际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天健所和天健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度,天健所及天健国际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对天健所及天健国际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兼顾境内外投资者需求,经友好沟通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境内外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分别为公司国内、国际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和天健国际进行了沟通,天健所和天健国际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淮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同意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分别为公司国内、国际提供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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